关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第115期培训班开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配合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培养与国际接轨的现代项目管理专业人才,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按建设部2008年度培训计划安排,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继续共同开展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工作。
依据上海和华东及有关地区勘察设计企业要求,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在上海市举办第115期项目经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三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实践经验。
二、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培训费人民币2000元(含教材费等)。食、宿统一(也可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08年10月26日上午8:00至晚8:00,请各学员按时报到。
2、报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宁路176号上海益多大酒店大厅。
酒店联系人: 秦 冰; 电话:13052065000;
酒店总台电话:021-62057777;传真:021-52046682;
四、开学日期:2008年10月27日上午8:30准时开课。请学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上课,并遵守学习纪律。
五、每位学员提前准备好一张二寸免冠标准像片(黑白、彩色均可),务必在报到时交教务组,以便去建设部办理“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证书”。
六、联络办法: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地 址:北京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苑1号楼A座1312
邮 编:100101
联系人:信 群、吕宪华、曹国强 、郝丕昌
电 话:010-64820323、010-64820368(直线)
传 真:010-64820323、010-64820656
七、附件
附件一:第115期项目经理培训班课程表
附件二: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班学员注意事项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词题:项目经理 培训 通知
抄 报: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建筑市场管理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附件一
全国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经理第115期课程表(上海)
|
日 期 |
星 期 |
授 课 内 容 |
学时 |
主讲(持)人 |
|
10.27 |
一 |
上午 |
开 学 典 礼
工程项目管理概论 |
4 |
信 群
冯绍鋐
|
|
下午 |
进度管理和费用/进度综合控制 |
7 |
|
10.28 |
二 |
上午 |
进度管理和费用/进度综合控制 |
|
下午 |
项目经理 |
7 |
蔡强华 |
|
10.29 |
三 |
上午 |
项目经理 |
|
下午 |
FIDIC合同条件 |
7 |
|
10.30 |
四 |
上午 |
FIDIC合同条件 |
|
下午 |
工程项目风险与保险 |
4 |
何国瑞 |
|
10.31 |
五 |
上午 |
费用估算和控制 |
7 |
朱明曜 |
|
下午 |
费用估算和控制 |
|
11.01 |
六 |
上午 |
采 购 管 理 |
7 |
张骏凯 |
|
下午 |
采 购 管 理 |
|
11.02 |
日 |
上午 |
设 计 管 理 |
4 |
华克强 |
|
下午 |
施 工 管 理 |
4 |
吕毓蛟 |
|
11.03 |
一 |
上午 |
工程项目计算机管理 |
4 |
蒋福钧 |
|
下午 |
学员总复习 |
4 |
信 群 |
|
11.04 |
二 |
上午 |
结 业 考 试 |
4 |
信 群 |
|
下午 |
结业式、代建设部颁发证书 |
2 |
信 群 |
附件二:
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经理
培训班学员注意事项
一、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凡开学后超过4小时者,不予接收。学员在报到同时交一张二寸免冠像片(黑白、彩色均可)。
二、学习期间遵守学习制度和作息时间,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者按事假累计)。课堂上不准吸烟和使用通讯设备。按指定座位就坐。
三、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但病假超过7个学时(即一门课程),将停止学习资格;开学后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四小时和不参加结业典礼者,不颁发培训证书。
四、结业考试时不得有相互讨论、对答案等作弊行为,违纪者考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