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项目管理指导工作委员会
中勘协总承字[2006] 010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评定并表彰优秀工程项目管理
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活动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和各行业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咨询协会,各工程咨询专业委员会和分会,各工程咨询和勘察设计单位:
按照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开展评定并表彰优秀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活动的通知》(中设协字[2004]第02号)文件精神,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项目管理指导工作委员会已组织开展了两届评定并表彰优秀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活动(以下简称“项目评优”),由于程序和方法严格,“项目评优”工作得到了各行业勘察设计工程咨询企业的认可。
为了更好的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向专业化、市场化、科学化方向发展,鼓励先进,促进“项目评优”活动的健康发展,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项目管理指导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评定并表彰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暂行办法》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审查批准。按照该暂行办法规定,2006年继续开展评定并表彰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1、请各省(市、自治区)和行业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咨询协会、各工程咨询专业委员会和分会(以下简称地方或行业协会)分别向有关企业转发“项目评优”有关文件,组织地方或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申报。
2、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项目管理指导工作委员会的会员单位,在没有地方或行业协会组织申报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报。
二、编制申报材料
1、请各申报企业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网址:http://www.china-epc.com),下载《评选并表彰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评优办法”)及其附件。
2、认真按照“评优办法”的有关条件和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每一个申报评奖的项目需提交一套完整的申报材料。该材料除应符合“评优办法”第四章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材料文字资料部分正文的编辑采用宋体、小四号、a4纸(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成册;附件为有关的证明、图纸和表格等文件,折成a4大小,并与正文合并装订成一册。封面式样见“评优办法”附件七。
(2)图片、照片为6英寸大小,并注以简要文字说明,以a4大小版面装订成册。封面式样见“评优办法”附件七。
(3)声像制品为vcd或dvd,并给影像画面配上旁白,进行解释和说明,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为2006年4月15日起至2006年7月15日止。企业报送至所属地方或行业协会的时间由该协会确定。地方或行业协会完成初评后于2006年7月15日前将推荐参评项目申报材料及初评意见送达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项目管理指导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护才 王丹
联系电话:010-64820655
传 真:010-64820656
网 址:http://www.china-epc.com 电子信箱:zcb@ccesda.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座13层
邮 码:100101
四、评审程序
1、请各省(市、自治区)和行业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咨询协会,各工程咨询专业委员会和分会对本协会会员单位的申报材料按标准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并将符合申报条件和奖项标准的项目推荐到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项目管理指导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2、秘书处组织评审委员会按标准进行评审。
3、召开各行业勘察设计协会和工程咨询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秘书长会议,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提出复审意见,复审结果在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上向社会公示。
五、批准与发布
公示无异议的获奖项目名单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批准后发布,并给予表彰。
二○○六年三月十日
抄 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