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关于成立工程项目经理
资格考评专家委员会专业组的意见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为了贯彻落实 “关于在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中设协字[2007]第12号)和 “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设协字[2007]第14号)精神,做好首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经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评专家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决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人员较多的行业,在全国考评专家委员会下设立“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专家委员会专业组”(以下简称专业组)。请按下列要求做好工作:
一、 专业组考评专家的组成和任务
专业组考评专家由部门勘察设计协会按实际需要和条件推荐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协助全国考评专家委员会做好本行业首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请人的资格考评工作。
二、专业组考评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要求;
2、符合《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高级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获得过历届工程项目管理金奖、历届工程总承包金、银、钥匙奖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及其宣贯教材的主要起草人,可优先推荐。
三、专业组考评专家的管理
专业组考评专家由部门勘察设计协会按照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条件推荐,经全国考评专家委员会审查批准,纳入行业考评专家库进行管理;
专业组考评专家是全国考评专家委员会的组成部分,接受全国考评专家委员会和部门勘察设计协会的双重管理。
四、专业组考评专家的人数
专业组考评专家的人数,可由各部门勘察设计协会根据本行业参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和申请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认证人员数量(参考附表1)确定。
五、专业组考评专家的申报、审批程序
1、请各部门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有关分会于2007年5月底以前将本行业推荐的专业组考评专家名单及《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专家委员会专业组考评专家推荐表》(见附表2),加盖协会印章报全国考评专家委员会审批;
2、全国考评专家委员会收到推荐表后,于10个工作日内批复;
3、各部门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有关分会的考评专家如有变更,需正式行文报全国考评专家委员会批准。
附表:(点击下载)
1、各部门(行业)已参加培训的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学员人数汇总表
2、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专家委员会专业组考评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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