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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首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在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和 “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针对勘察设计行业近十年来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和培养工程项目经理人才的实际情况,对首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实施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受理范围
   凡在通知下发之前取得建设部人事教育部门颁发的《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并符合《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首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
   凡在通知下发之后经过培训取得建设部人事教育部门颁发《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工程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不列入首批资格考评工作之中,其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二、申报材料
   申请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的人员按照《暂行办法》的第十三条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一)。
   2、《项目管理总结报告》。(内容可参考《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编写指南,详见附件二)。
   3、证明文件。主要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培训证书(主要指建设部人事教育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项目经理任命文件、项目组成员任命文件等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与原件的一致性;
   4、近6个月内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壹张贴在申请表上;
   三、考评受理机构
   1、部门勘察设计协会和各省勘察设计协会为工程项目经理资格初审机构。
   2、初审合格的送交“考评委员会”考评办公室。考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A 座1310室,
   邮编:100101
   联系人:陈广武
   电话:010-64820655
   传真:010-64820656
   四、考评程序
   经初审合格者,送交全国考评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评。考评合格者,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批准,颁发《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工作程序如下图:

 

 

   五、免面试和免交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的条件
   1、“考评专家委员会”确定并聘任的首批考评专家和项目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由“考评专家委员会”直接组织申报和考评。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批准后颁发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2、申报的人员中凡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申请条件又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免面试:
   1)取得建设部人事教育部门颁发的《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指导过3个或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担任过大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申请资格考评的人员;
   2)近5年担任过一个以上中小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中型及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试运行经理的申请项目经理资格考评人员;
   3)近5年一直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或在2个及以上项目的管理岗位上工作的申请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的人员。
   3、凡既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申请条件又符合以下条件的,免面试并免交《项目管理总结报告》:
   1)获得历届工程项目管理金、银、铜奖和优秀奖或者历届工程总承包项目金、银、铜钥匙奖和优秀奖的项目经理;
   2)国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和《工程项目经理培训教材》的主要起草人。
   六、培训工作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由考评专家委员会在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考评专家组对现行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培训教材进行补充、完善和修订,在《工程项目经理培训教材》尚未修订完善前,可按建设部确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培训教材》进行培训。颁发建设部人事教育部门《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七、受理时间
   首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的受理时间如下:
   初审受理时间:自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7月30日止。
   全国考评专家委员会受理时间:自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止。
   以邮局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八、费用
   首批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不收取评审费。对需要面试考评的申请人,考评委员会组织考评专家到申请人所在地进行集中考评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承担考评专家的差旅费和食宿费 。
   九、其他事项
   1、经全国考评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业组考评专家协助全国考评委员会做好考评工作。专业组考评专家应按专项通知办理(详见“关于成立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专家委员会专业组的意见”)。
   2、请部门勘察设计协会和各省勘察设计协会在5月25日前将本协会受理工程项目经理资格初审工作的部门和联系方式传真至考评办公室(详见附件三),以利考评申报工作的联系和办理。考评办公室将在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网址:www.china-epc.com)上公布初审单位信息。
   3、请组织申报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企业按照《暂行办法》(可在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站上下载)的规定及本通知要求,做好本企业申报人员的组织工作,及时送交初审机构进行初审。同时提交“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格式见附件四)。
   4、申请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申请表; 2)证明文件;3)项目管理总结报告;4)项目管理总结报告附件(包括项目执行结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5、请申请人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同时,应登陆中国工程项目管理联合网,进入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报信息系统:1)在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2)将近六个月内的1寸免冠彩色照片发送到网上,供证书查询使用。

附件: (点击下载)
1、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申请表
2、《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编写指南
3、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初审机构联络方式
4、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申请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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