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电脑软件 → 全网寻找的用围巾擦地女乘客找到了 → 游戏AG v4.475.3398 安卓版
v2.952.3146.935490 安卓免费版
v3.17 安卓免费版
v6.221.8755 安卓最新版
v8.471 最新版
v7.842 安卓版
v1.524.2267 安卓版
v8.982.5651.119686 安卓免费版
v7.246 安卓免费版
v3.64.357 IOS版
v8.135.193.768091 最新版
v2.217 最新版
v4.753.3465 安卓最新版
v9.525.8118.52930 安卓免费版
v2.998 最新版
v1.456.4864 安卓汉化版
v6.697.8116 PC版
v9.864 PC版
v8.35.124.287964 最新版
v3.302.9056.150266 安卓免费版
v6.238 安卓版
v3.655 最新版
v8.718.6071 PC版
v5.913.777.913786 安卓版
v8.725 安卓版
v6.383.9970 PC版
v5.302.7633.694221 安卓免费版
v1.330.7576.928957 最新版
v3.201 安卓版
v5.814.4685 安卓汉化版
v4.380 安卓汉化版
v8.855.3025 PC版
v8.540.6385 安卓免费版
v5.709.6518 安卓最新版
v4.809 安卓最新版
v8.786 安卓免费版
v1.315.2369.980240 安卓版
v4.404 最新版
v1.221.6504.681661 IOS版
v8.924 IOS版
v1.812.5219 安卓最新版
v7.80 IOS版
v8.520.4717.865811 安卓免费版
v9.758.9660 最新版
v1.340.9654 安卓版
v4.45 安卓版
v1.58.877.480754 安卓最新版
v5.823.5800.116531 安卓免费版
v8.87.8484 安卓最新版
v2.860.8802.826267 安卓免费版
v3.540.4805.460412 最新版
v2.985 PC版
v2.673.9840.87934 安卓汉化版
v2.280.5097 PC版
v5.792 安卓汉化版
v6.841 IOS版
v4.174.3774 安卓最新版
v2.923.5501.249768 安卓最新版
v2.481 IOS版
v5.141 IOS版
v9.336 安卓版
v8.8.6567.64756 安卓免费版
v1.787.523 IOS版
v1.534.5116 安卓汉化版
v5.740.3499 安卓版
v7.95.3523.445264 安卓汉化版
v4.743.5091.421748 安卓最新版
v1.511 PC版
v6.206.584.514005 IOS版
v2.367 安卓版
v3.176.5601 安卓汉化版
v5.955.6320.671924 安卓最新版
v1.934.4896.580009 PC版
v7.956.7415.607813 安卓免费版
v7.511.1604.964890 PC版
v3.369 安卓汉化版
v7.592 安卓免费版
v1.332.7306.446086 安卓汉化版
v2.263.2452.913306 安卓汉化版
v2.27 安卓免费版
v3.935.6324.278861 安卓版
游戏AG
近日,红星新闻报道中国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女职工张女士名下手机号注册的抖音账号打赏男网红600余万元被网友举报,其起诉举报者侵犯名誉权被法院一审驳回后,引发网友关注。 12月25日,有网友实名向红星新闻爆料,称该事件中的抖音网红“某某超市”主播王某强来自吉林省桦甸市某村,曾因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多次获刑,并提供了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红星新闻记者致电王某强本人求证时,王某强表示:“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查。(即使)我是公众人物,这也是我的隐私,我自己的事儿,我不告诉你……”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定书记载的“王某强”出生时间与抖音主播王某强出生时间一致,判决书、裁定书显示的被告、被执行人王某强的名字和住址也与该主播王某强一致。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公开的抖音账号显示,“某某超市”认证为“歌手”,性别“男”,年龄“40”。账号备注为“热歌追踪者、歌曲追随者”,目前拥有287万粉丝,发布有131个唱歌视频作品,获得2114万赞。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向某法院出具的“协助调查回函”显示,“某某超市”抖音账号的用户姓名为王某强。
▲被举报网红的抖音账号截图
▲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协助调查回函
12月25日,来自安徽的张先生向红星新闻爆料,称“某某超市”主播王某强曾多次因犯罪入狱,并提供相关判决书、裁定书等。红星新闻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内容与张先生提供的文书截图一致。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2016年4月的一天,被告人王某强在桦甸市明华街道地税局对面胡同郭某某家附近,以人民币300元的价款向郭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0.3克。
该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某强,吉林省桦甸市人。曾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04年4月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1年3月2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于2012年1月27日刑满释放;因吸食毒品,于2016年8月29日被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同日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9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被逮捕。
2017年1月10日,桦甸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王某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王某强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2017年3月24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某强撤回上诉。此外,裁判文书网还公开了两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书,执行内容为罚金和责令退赔的金额,终结本次执行的原因为“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强有财产可供执行”。
爆料人张先生表示,他曾经也是抖音主播王某强的粉丝,经常听他在直播间唱歌。因为越来越看不惯该主播对待某特定粉丝的行为,愤而爆料其往事。12月25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根据爆料人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王某强求证相关案件情况,王某强表示:“(是否被判刑)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查。(即使)我是公众人物,这也是我的隐私,我自己的事儿,我不告诉你……”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编辑 邓旆光
审核 王光东
相关版本
多平台下载
查看所有0条评论>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