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电脑软件 → 边伯贤cos朱迪尼克 → AG电子游戏 v5.859.3886.890359 最新版
v3.284.9090.402959 最新版
v2.620.3929 IOS版
v5.737.984 最新版
v1.223.6873 PC版
v2.931 安卓汉化版
v4.94 安卓最新版
v2.956.3968.949285 安卓版
v5.854.5526.238526 IOS版
v2.562.6570 最新版
v2.654 最新版
v1.898 IOS版
v1.523 安卓汉化版
v2.517 最新版
v5.710 安卓版
v9.552.1720 安卓免费版
v9.949.4205 安卓汉化版
v6.565 最新版
v2.29.4004.775709 最新版
v5.98.5810 安卓汉化版
v3.243.5480 安卓汉化版
v5.316 安卓免费版
v2.446.3827.277473 安卓汉化版
v1.157.1755 IOS版
v7.218 最新版
v1.684.6442 安卓免费版
v8.509.339 安卓汉化版
v3.775.7274.18962 最新版
v4.293.4452.98028 安卓版
v6.138.4285.248425 安卓最新版
v4.272 IOS版
v6.297.4812.191463 安卓版
v2.724.7385.195171 最新版
v7.523.9441.898451 最新版
v1.128 PC版
v6.782 安卓免费版
v7.503.6366.532750 安卓免费版
v3.393.2396.731548 安卓免费版
v7.876.8940.740605 IOS版
v9.200.256 PC版
v9.652 最新版
v1.349 安卓免费版
v9.739 IOS版
v4.863.4413 PC版
v2.145.8119 安卓免费版
v4.96.3518.382548 安卓免费版
v2.161.9330.51560 安卓最新版
v5.207.177 安卓免费版
v7.598.1536 PC版
v3.128.2220.902704 安卓最新版
v8.633 IOS版
v1.999.2076 安卓免费版
v3.124 安卓免费版
v6.606 安卓汉化版
v6.983 安卓版
v2.976 安卓汉化版
v1.257.9798 安卓免费版
v6.480.1254 安卓免费版
v1.858 最新版
v5.540.8947.629724 安卓免费版
v1.795 安卓免费版
v8.901.1569.701011 IOS版
v4.506.393.5243 安卓汉化版
v5.877 安卓免费版
v9.776.3557.456393 安卓最新版
v1.599.6533.936311 安卓最新版
v4.219 安卓汉化版
v9.980.9136 安卓免费版
v2.874.5212 安卓最新版
v7.329.6056 安卓汉化版
v8.238 安卓汉化版
v8.965.9857 安卓版
v7.233.5317.762131 PC版
v9.46.4287 安卓最新版
v7.151.9370.189226 安卓最新版
v7.231.920.774652 PC版
v4.319.4771 安卓版
v8.88.4290 最新版
v7.367.8509.166172 IOS版
v8.366 IOS版
v8.784 安卓版
AG电子游戏
近日,红星新闻报道中国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女职工张女士名下手机号注册的抖音账号打赏男网红600余万元被网友举报,其起诉举报者侵犯名誉权被法院一审驳回后,引发网友关注。 12月25日,有网友实名向红星新闻爆料,称该事件中的抖音网红“某某超市”主播王某强来自吉林省桦甸市某村,曾因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多次获刑,并提供了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红星新闻记者致电王某强本人求证时,王某强表示:“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查。(即使)我是公众人物,这也是我的隐私,我自己的事儿,我不告诉你……”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裁定书记载的“王某强”出生时间与抖音主播王某强出生时间一致,判决书、裁定书显示的被告、被执行人王某强的名字和住址也与该主播王某强一致。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公开的抖音账号显示,“某某超市”认证为“歌手”,性别“男”,年龄“40”。账号备注为“热歌追踪者、歌曲追随者”,目前拥有287万粉丝,发布有131个唱歌视频作品,获得2114万赞。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向某法院出具的“协助调查回函”显示,“某某超市”抖音账号的用户姓名为王某强。
▲被举报网红的抖音账号截图
▲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协助调查回函
12月25日,来自安徽的张先生向红星新闻爆料,称“某某超市”主播王某强曾多次因犯罪入狱,并提供相关判决书、裁定书等。红星新闻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内容与张先生提供的文书截图一致。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2016年4月的一天,被告人王某强在桦甸市明华街道地税局对面胡同郭某某家附近,以人民币300元的价款向郭某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0.3克。
该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某强,吉林省桦甸市人。曾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04年4月2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1年3月2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于2012年1月27日刑满释放;因吸食毒品,于2016年8月29日被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同日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9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4日被逮捕。
2017年1月10日,桦甸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王某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王某强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2017年3月24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王某强撤回上诉。此外,裁判文书网还公开了两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裁定书,执行内容为罚金和责令退赔的金额,终结本次执行的原因为“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强有财产可供执行”。
爆料人张先生表示,他曾经也是抖音主播王某强的粉丝,经常听他在直播间唱歌。因为越来越看不惯该主播对待某特定粉丝的行为,愤而爆料其往事。12月25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根据爆料人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王某强求证相关案件情况,王某强表示:“(是否被判刑)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查。(即使)我是公众人物,这也是我的隐私,我自己的事儿,我不告诉你……”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编辑 邓旆光
审核 王光东
相关版本
多平台下载
查看所有0条评论>网友评论